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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8號的中午時,我接到雇主的電話他說我做到今天就可以了謝天謝地好加在, 我沒有多做一個月因為之前提辭職的時候副雇主拿出了一份員工守則上面寫到員工提辭職(必須前一個月提) 否則違反規定將扣半薪大便...這種規定我連聽都沒聽過 所以我就上網找勞基法並告訴了雇主 我於十天前提出辭職就可以了後來雇主也就勉強認同了不懂的用勞基法來保護自己的Maybo 還真是可憐白白多做了一個月
無限清澄的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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